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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 坟 公 告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17

迁 坟 公 告

 

因城步苗族自治县兴业路及电力公司生产营销基地建设项目需要,凡在此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坟墓急需迁出,现将该地块内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具体事项与联系人咨询。

二、迁坟补偿标准:根据《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安置办法》市政发[2013]2号文件,按经批准的《县兴业路及电力公司生产营销基地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无棺木只迁骸骨

1500元/座

已公告迁坟期限,逾期不迁的,由用地方处理,不再补偿;由用地方迁移的,不予补偿。

土筑坟

3000元/座

砖坟、石坟

4000元/座

三、奖励办法:按时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迁坟验收合格的奖励2000元/座。

四、迁出时间:

请上述迁坟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 月25日止,凭身份证到县兴业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县规划建设局三楼)办理迁坟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签订迁坟协议并自行迁出上述范围。确认坟墓迁出后,方可领取迁坟补偿费,不迁坟者,不予迁坟补偿。

五、逾期未迁移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进行迁移或做深埋处理。

六、具体事项联系人及电话:

阳家电13203258081(指挥部)    吴仲杰 13786972680 (征拆办)     王运忠13574918297(十里树)   王运高 13647391355(八角亭)

    

特此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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